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广东电力市场完善燃气机组市场关键机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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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7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广东电力市场完善燃气机组市场关键机制的公告
一、基础设施基金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
场内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401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公募 REITs 名称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二、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基础设施项目为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一期)项目
项目(资
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一期)项目
产)名称
项 目 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下沙秤头角
概况
所处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建设内容 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包括天然气发电机组及不动产建筑,地上建
和规模 筑面积共计约 3.16 万平方米,宗地面积约 3.96 万平方米。
运营管理机构名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三、事项的具体情况、发生原因、预计持续时间及其依据
2025 年 8 月 5 日,收到运营管理机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转来的广东
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完善广东电力市场燃气机组市场关键机制的通知》(广东交易〔2025〕191 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促进广东省天然气发电可持续运营发展,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完善广东电力市场燃气机组关键机制意见的复函》(粤发改能源函〔2025〕1309 号)等有关要求,经政府部门批复同意,对广东电力市场燃气机组市场关键机制进行完善。
《通知》的主要内容为如下五项措施:
(1)调整燃气机组市场准入范围。省内燃气电厂上网电量(不含自备电厂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省内燃气自备电厂可自主选择进入市场作为市场代购电源。
(2)取消燃气机组变动成本补偿机制。市场化燃气机组不再执行变动成本补偿标准机制,即不再按照机组批复上网电价与市场参考价 0.463 元/千瓦时之差计算变动成本补偿。
(3)完善气电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对大鹏机组、关停机组和燃气自备电厂外的市场化燃气机组应用气电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
(4)优化气电参与现货市场出清机制。根据气电天然气价格传导补偿标准调整电力市场交易模型,进一步优化气电运行调度。
(5)加强燃气机组并网运行管理。结合系统运行需要,调度机构实施日内抽查和考核。
上述措施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调整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5〕1254 号)关于调整气电机组容量电价政策同步实施。
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基金项下的项目公司,即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100%持有的东部电厂(一期)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包含三台燃气机组(为使用澳大利亚进口合约天然气的配套气电机组,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即“大鹏机组”),合计装机容量为 117 万千瓦。
《通知》关于“取消燃气机组变动成本补偿机制”的措施对本项目有直接影响。此前,本项目批复上网电价为 0.484 元/千瓦时(含税),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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