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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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31
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评估报告致估价委托人函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我们”)荣幸地获得华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对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合肥高新睿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合肥高新君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全部基础设施项目”、“估价对象”或者“估价对象一”、“估价对象二”)进行评估。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6号—— 年度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一存续期 业务办理》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该按照前述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基础设施基金定期报告,其中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三十六条规定,基础设施基金年度报告应当载 有年度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根据《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所载内容,基 础设施资产指本基金所投资的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的资产,即(一)合肥高新睿成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A1-A4、B4-B5、D2-D9及D2-D9地下车库”的 合肥创新产业园一期项目;(二)合肥高新君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合肥市高新区望江 西路800号B1-B3、C1-C4及D1”的合肥创新产业园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全部基础设施项目”、 “估价对象”或者”估价对象一”、“估价对象二”)。基础设施年度估值总和为截至每年12月31日 基金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以当年12月31日为价值时点的评估价值总和。我们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估价规范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估价程 序,经过实地查勘、调查并收集估价所需的相关资料,遵循《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所载的规定,选用收益法评估全部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价值。估价结果如下: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均为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为356,837.4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测算后得到于2024年 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322,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亿贰仟贰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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