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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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01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
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召开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5〕256 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方红恒阳五年定开混合
场内简称:东方红恒阳定开
基金代码:169107
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五年定期开放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期:2025 年 4 月 7 日
终止场内申购赎回日:2025 年 4 月 7 日
二、基金终止上市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3 月 6 日获得表决通过。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基金将于 2025 年 4 月 7 日终止上市,并
终止场内申购、场内赎回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的约定,自 2025 年 4 月 7 日起,《东方红恒阳五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正式变更为东方红恒阳五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自 2025 年 4 月 7 日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办理场内申
购、场内赎回业务以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本基金转型成为东方红恒阳五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基金账户上。后续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根据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对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投资者未主动办理确权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届时发布的公告进行批量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基金转型前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场内份额在转型后不受锁定持有期的限制,但仍需根据转型后《东方红恒阳五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办理。
4、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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