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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9-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添富贵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09-20

关于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 年 9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
基金主代码 164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8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
配套法规和《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1 年 9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11 年 9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1 年 9 月 22 日
注: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将于 2011 年 9
月 22 日开通,业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以及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投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苏黎世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每个工作日(基
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
赎回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 9:30-15:00。
对于投资者在非开放时间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本基金的主要交易市场发生变化、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
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进
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前 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
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
(trade.99fund.com)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
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
定为准。
本基金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
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
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 0.8%,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场内场外申购适用相同
费率。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购买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000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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