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富贵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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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7-21
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838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本基金为境外投资基金中基金,运作方式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1、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境外托管人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注册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 本基金募集期限为 2011 年 7 月 25 日起至 2011 年 8 月 25 日。在募集期
内,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投资人可通过场
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场内认购通过场内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
办理,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场外认购通过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
的销售网点办理,不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证券账
户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赎回,也可在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份额。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
账户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赎回,也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中,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
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
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转换。
3、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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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场外代销机构是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银万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限责任公司、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
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以及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
4、 本基金发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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