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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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30
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2008年7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955号文 核准,基金合同于2008年9月26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 核。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 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 进行特殊标识,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侧袋 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 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 损失。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 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5年9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202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的募集 ......5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5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3
九、基金的投资 ......64
十、基金的业绩 ......76
十一、基金的财产 ......7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80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2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4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8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87
十七、侧袋机制 ......91
十八、风险揭示 ......94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7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9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25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7
二十五、备查文件......128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宏利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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