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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1 10:41:59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北京
某基金公司违规营销,或改变基金营销格局

互联网和4G、5G移动互联网普及以后,各行业互联网营销,也包括直播和带货都兴起了,合理利用互联网资源已经成为一个全社会的趋势,这个没有人否认。

基金行业这些年也利用了互联网覆盖面广,触达用户时效性高等等特性进行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基金直播普及,互联网营销加强,促进了基金的普及与投资者教育的开展。

基金和其他产品一样都是商品,是可以被种草或是带货的,这没问题,但是基金、保险、股票等等又是金融产品,金融产品又是特殊的商品——金融产品是可能亏钱的。

我买华为手机、苹果手机,或是我买海信的电视,我知道我买商品是要花钱,但是我买金融产品是想赚钱啊,用专业名词说就是想获取财产性收入,是按照资本要素进行收入分配。

尤其老百姓赚钱不容易,攒下钱更不容易,大家都深有体会。

毫无疑问,金融产品的互联网营销在行业努力之下,主流是好的,但是蓬勃发展之中,也会有个别问题,比如最近某基金公司的违规营销,索性监管及时出手。相关的报道大家看到了,下图是财联社的新闻报道:可以说这个公司这一搞,全行业都受影响了。

1、加钱投资者适当性,合适产品卖给合适的人;

2、无资质大V禁止;

3、下降实盘榜、加仓榜和实时估值等等误导投资者的功能。

之前说了基金实时估值这个事情,今天说说大V合作这个事情。我会结合25年12月的基金销售行为征求意见稿一起说,这个意见稿,相信很多人当时就关注到了。

营销或是种草是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但是基金等金融产品是特殊商品,可能亏钱,咱老百姓赚钱不容易,监管有必要。

我分三类情况分别讨论。

一、无资质的大V

有流量也不行,直接禁止了。这次违规营销就是典型案例,大V无资质,就收钱办事,结果大家都看到了。这就和没有驾照开网约车一样,不行。

你可以不挂靠在出租车公司,但是最起码开网约车,得有个驾照吧。

当然,这部分无资质有流量的大V和网红,估计肯定会对引发这次事件的某基金公司有怨言,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有,大家都应该明白,耽误赚钱了。

二、从业人员或是投顾人员

说实话,出来处罚的新闻以后,我听说有基金公司和公关公司等等在统计大V或是网红是不是从业人员,甚至还有大V问我是不是需要挂靠一下券商或是三方基金销售机构,拿个投顾资质,合规赚钱,毕竟大家每个人都想合法赚钱。很多人因为事情突发,心急,只想到这一步,但是没想到第二步。

我接着25年12月的基金销售行为征求意见稿的第三十二条发给他们了。

广告营销要收费,毕竟谁也不会一直为爱发电,但这个三十二条当时很多人没注意,其实这一条写了要廉洁从业,禁止额外收钱


不论是普通从业人员,还是投顾,只要在银行、券商和三方互联网销售机构的人都会被这一个防范利益冲突的廉洁从业条款约束。

去银行券商和互联网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当普通从业人员或是当投顾,你是有执业资质了,但是你会被廉洁从业限制,接广告合作都违规。

幸亏现在是基金销售行为的征求意见稿,既然是征求意见稿,就是还没实施和落地。

等落地以后,大V或是网红不论是作为从业人员或是作为投顾,继续直接或是间接变相、暗中收广告费,那就是违反廉洁从业,尤其是大V去金融机构入职,一般都是当投顾,是直接涉及金融产品销售的。

等这个正式落地以后,你是从业人员或是投顾,除了工资等等,还直接或是间接变相暗中收广告费,这其实和个别医生收医药公司额外给钱一样是受贿啊。

别说监管会查你,就是你所在机构也会查你。当然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投顾或是医生都是好的,只有个别害群之马,我在此只是举例,没有歧视任何群体的意思。

现在有人在统计有从业或是投顾资质来确定是否投放或是商业合作,基金销售行为征求意见稿落地以后,因为反对商业贿赂和利益冲突,有从业人员、投顾人员可能和无资质一样,率先被排除投放范围。

如果不知道也就罢了,如果知道,这个行业,没有哪个大聪明会因为一条红线去触碰另一条红线。这个行业,你说你从业,不走自己账户从父母或是亲戚账户走账收钱,OK,这算是暗中收广告费,而且基金公司作为付款方,基金公司的合规审核也无法通过:要给基金从业人员钱不合规,算商业贿赂;不走自己账户从父母或是亲戚账户或是额外注册一个公司公户,走账收钱,这些人没有从业资质,资质与推荐不匹配,对基金公司来说也不合规

小时候看过港剧吧,港剧里面廉政公署也会查这种行为,这就是商业贿赂。

当然,你带货不收钱,一直为爱发电,这个没问题,但是你带货不收钱,你图啥?但是实际问题是,回归现实,中国的基金投顾刚兴起,其实不赚钱,头部基金投顾能赚钱,但是很多基金投顾人员知名度有限,自身投顾规模不大,单纯靠投顾费用赚钱不多的,都得接点广告来赚钱,都不容易。

一边搞投顾赚投资者支付的基金投顾费用,一边收基金公司广告费,这其实是有很大的利益冲突的。

别说机构廉洁从业了,就是普通投资者知道了,也接受不了,你这等于两头吃啊。

换一个角度,你是患者,你知道了个别医生收了你的挂号费门诊费,给你开药,他暗中还能得到医药公司支付给他的钱,你也接受不了,对吧,医院也反腐对吧。

基金投顾如果新规落地以后,还是接广告收广告费,金额小了是违反基金销售的廉洁从业规定,金额大了就是违法。

当然我还要再说一遍,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投顾或是医生都是好的,只有个别害群之马,我在此只是举例,没有歧视任何群体的意思,我很怕杠精。

很多人都知道,基金投顾圈子流传的一个经典无奈自嘲的段子是:基金投顾人员相对公募FOF人员最大的竞争力就是工资低。

赚钱不多,需要赚广告费,但是又有廉洁从业要求,等未来这个意见稿最终落地以后,我个人估计,因为廉洁从业规定影响,不排除部分规模较小的投顾人员离职,不金投顾了,去专门接广告,反向流动。

以后可能的趋势就是投顾专门赚投顾的钱,营销赚营销的钱,这样更清晰,也不会有利益冲突,投资者也不会觉得搞投顾的人是两头吃。

至于还有人想挂靠私募,有点好笑,大家都想合规,所以各种想法都有,这个可以理解,但是其实我听到以后笑死了,私募的人是从业人员,但是私募只能私下宣传自己所在的私募的产品,连别的私募都不能推荐,就更不要说公募了。

三、考从业资格但是不执业

最合规的方式是基金公司以后不搞宣传,一刀切,这样合规永远不会有问题,不过业务可能就受影响。

我和几个基金公司的业务与合规的同业交流讨论一下,基于合规与行业现状,大V最好的参与方式应该是有从业资格,但是不执业。

不论是资历老的,通过老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里面的基础(必须)+基金(证券分析、基金、交易、发行承销四个项目,四选一),还是资历新,考了新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都是有进行基金从业资格。通过考试,有从业资格,说明专业水平够,而且也通过专业备考学习,知道了哪些能搞,哪些不能搞。

但是也不能涉及直接的基金交易,说实话我跟很多人讨论过——这次这个事情,即使大V有资格,把单一基金搞这样大的事情,也会受罚,有资格不是丹书铁券免死金牌。

大V以后更多的还是从投教、品牌塑造、基金经理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

举几个简单例子,声明以下提到的各个案例,基金公司不会因为本文向我付费。

1、基金投教

现在投资者有些是有经验的老基民,有些是新基民,尤其是各种互联网上,新基民很多,大V、网红或是Up主发挥自己在新兴渠道覆盖面广的优势,去投资者教育,从各种基金知识来推动全体投资者基金知识水平的提高。又比如现在很多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投教工具,比如华夏的红色火箭,嘉实的超级嘉贝等,我个人用起来,都还不错,但是很多投资者没用过甚至没听过。

大V都可以这类工具进行科普,也就是投资者教育,让投资者掌握更多工具,这都是典型的投教案例,大V、网红或是UP主没必要非得找单一基金宣传。

2、中长期基金公司品牌塑造

比如大家看这几年的公募基金整体品牌提升与塑造的典型案例:易方达基金公司ETF费率低,富国基金整体投研团队好,永赢基金科技领域布局齐全像理工大学,工银瑞信多基金经理共管模式,中欧基金打造资管工业化,景顺长城基金利用自身权益优势发展固收+等等。大V等等参与基金公司整体品牌提升与整体塑造,这种不涉及基金单品推荐,合理合规。

3、突发性基金事件宣传

远的咱不说,咱就说上周,华泰柏瑞的五只红利类ETF更名来了一个红利ETF更名的组合拳,又比如也是上周,银华基金ETF更名“ETF银华来了”。这都是很好的宣传案例。

4、基金经理团队建设

大V不涉及单品基金推荐,但是大V发掘基金经理团队是符合发展方向的。现在都是要求基金经理团队,强调团队化体系化,不要强调某一特定明星基金经理。现在流行的采访某一基金经理的文章,未来可能逐步随着基金经理团队化建设,而逐步转型成采访团队,打造投研团队整体形象。

总结:

1、某基金公司这一搞,全行业包括全产业链都受影响了,肯定有不少人有怨言,嘴上不说,但是不代表心里没有,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2、无资质的大V网红或是UP主,及早报名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咱不说基金,现在你开车搞兼职,可以不挂靠出租车公司,但都得要个驾照才能去开网约车,你总不能无证驾驶吧,你说是吧。当然,这就会导致这两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更火爆,协会是不是需要适当增加考试场地和名额,协会也要积极引导,从善如流。

3、机构的从业人员或是基金投顾看起来有资质,符合要求了,但是因为基金销售行为征求意见稿已经写了,要求廉洁从业,不能额外收钱,另一个规定挡着。

公募基金这个行业,没有哪个大聪明会因为一条红线去触碰另一条红线。

当银行券商和互联网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或是投顾,收投顾费用,还直接或是变相基金收广告费,利益冲突,违反廉洁从业等于两头吃,轻则属于违反规定,金额大一点甚至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这个基金销售行为征求意见稿一旦落地,不排除部分基金投顾规模小,投顾收入低的投顾人员退出投顾领域。

4、有资格,但是不执业。

我和同业交流讨论一下,如果不一刀切,那么基于合规与行业现状,最好的平衡方式应该是大V有从业资格,但是不执业。

不论是通过证券从业时代的老基金从业资格,还是新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过证了,知识水平足够,不会误导其他投资者。而且以后更多是从基金投教、品牌塑造、基金经理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当然大家一起努力,合规发展,希望行业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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