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03
关于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2018年3月29日起,至
2018年5月1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2018年5月2日,由本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
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见证。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768,490,874.16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92.791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为:768,490,874.1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
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出席本次会
议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律师费3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4万元,由基金资产
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5月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复牌
本基金已于2018年5月2日起停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以及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本公告发布日(2018年5月3日)上午10:30起复牌。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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