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底层跟踪的是沪银期货合同,暴跌按照国际市场价格估值,合理吗?昨天外盘企稳反弹
基金底层跟踪的是沪银期货合同,暴跌按照国际市场价格估值,合理吗?昨天外盘企稳反弹,但沪银期货夜盘跌停,基金今天再选择按照沪银跌幅估值,持有这个基金的基民去年以来收益都可以抹平了。基金经理控盘规模超过设立要求,然后通过随意依据内外盘现在差值调整估值,两者取其低,来降低基金规模,损害基民利益,这合法吗?之前外盘涨幅大于内盘,怎么没见基金说估值不准。既然调整估值标准?为什么不追溯1年涨跌幅,而仅仅是暴跌涨跌幅?后续内外盘差值仍然存在,基金仍然可以随意自己认定标准进行估值,完全不顾自己底层标的物是什么?中国金融要强大,要有法制精神,要严格规范的执行要求,而不是随意可以调整的价格。这个诉讼可以打,基金拿着基民的本金,收着管理费,仗着自己是国内市场唯一,随意调整估值,合理吗?合法吗?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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