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事实:基金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当天发布公告并生效,未在估值调整生效日前履
违规事实:
基金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当天发布公告并生效,未在估值调整生效日前履行提前公告义务,且公告未提及已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估值业务指引》第14条:“基金估值方法的重大变更,必须提前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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