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5
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5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34号)以及
2016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2193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期货期权等相关衍生工具的合约市值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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