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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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障投资者利益,现发布《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精选回报定开”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鹏华精选回报定开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5〕904 号《终止上市通知书》)。现将鹏华精选回报定开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鹏华精选回报定开
基金代码:16064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
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含)起至 3 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封闭运作,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
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
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
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发生不可抗力或
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
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5 年 8 月 27 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第二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截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依法对本基金
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自 2025 年 8
月 20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鹏华精选回报定开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5〕904 号文)。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自 2025 年 8 月 20 日起,鹏华精选回报定开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
者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和转托管等业务申请。鹏华精选回报定开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已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起停牌,将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终止上市。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
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鹏华精选回报定开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场内基金份额退出登记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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