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 1606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
循环的方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3 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的期
间封闭运作,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基
金份额可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
条件的情况下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
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
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
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
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6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
告》,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截至 2025 年 8 月 12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若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即
2025 年 8 月 19 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仍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