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 录
重要提示 ...... 3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7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 10
三、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 14
四、清算与交割 ...... 18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19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20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17 日证监许可[2025]520 号文注册
公开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基金”或“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和/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
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
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若募集期投资者的认购金额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募集规模进行控制,具体办法见本公告“一、(七)募集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8、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 A 股账户。
(2)已购买过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10、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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