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华安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安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于2026
年3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安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6】579号)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通过直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
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
公告。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
点。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
构的具体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
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7、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认购的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
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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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