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7
人保创业板综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人保创业板综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5年 12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306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创业板综合指数,编制方案如下:
1、选样标准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且满足下列条件的所有A股:
(1)非ST、*ST股票;
(2)国证ESG评级在C级以上。
2、计算方法
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依据下列公式逐日连锁计算: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样本股实时成交价×样本股流通股本)/∑(样本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流通股本)。
其中,样本股流通股本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每日发布的流通股本。当样本股出现派息、送股、配股、转增或其他除权情况,在除权除息日将分母项中该样本股的股权登记日收市价更新为除权参考价。除权参考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数据为准。
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nindex.com.cn。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 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部分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 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 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中期票 据等)、资产支持证券、衍生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回 购、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还可根据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80%,其中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 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 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追求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长期来看, 本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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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