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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3 14:59:30 股吧网页版
兴华景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3

兴华景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兴华景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
证监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证监许可[2025]2998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自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2 月 6 日,通过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开始销售日期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准。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6、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具体规模控制方案详见本公告“第二部分 募集期募集规模限制方案”。
  7、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投资者在认购时还应遵守销售机构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要求,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户身份信息与资料。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 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
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 C 类基金份额且持有超过一年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开通互相转换业务。如后续开通此项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本基金每份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均为1.00 元,认购价格均为 1.00 元。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的每次认购金额均不得低于

1.00 元,通过其他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的每次最低认购金
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可调整每次最低认购金额并进行公告。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投资者在认购时须注意选择相应的份额类别,正确填写拟认购基金份额的代码。
  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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