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聚利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2
摩根聚利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摩根聚利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932 号文
注册日期: [2025 年 12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二月
摩根聚利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25】年【 12】月【 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5]2932 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
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以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 REITs)的投资,可
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
风险、集中投资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
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风险,公募 REITs 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
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
关注和了解。
本基金可参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存在因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而带来的风
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基
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允许
摩根聚利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2
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
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
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
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以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
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
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三个月,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
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
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如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
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且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不确定性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