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景顺长城景气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 年 12 月 30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气驱动混合 基金代码 026425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
基金经理 董晗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6 年 8 月 1 日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中长期资本增
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
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
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
权、信用衍生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
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一)资产配置策略;(二)股票投资策略;(三)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四)债券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 策略;(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六)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七)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八)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九)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十)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债新综合全价
(总值)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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