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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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23
广发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广发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广发资管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241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2025年12月9日,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发资管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广发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25年12月23日起,广发资管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广发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变更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广发资管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失效。
广发资管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广发金管家法宝量化避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并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25日《关于准予广发金管家法宝量化避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19]2356号)准予变更。变更后的《广发资管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自集合计划管理人公告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原集合计划变更为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
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敬请投资人知悉,在购买本基金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并须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对于本基金风险评级的调整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合计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但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策略的需要进行调整,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本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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