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平安港股通均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平安港股通均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获中国
证监会2025年11月28日证监许可【2025】2622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6、本基金自2025年12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
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
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7、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在募集期内
任何一日(含首日,T日),若预计T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
有效认购金额计算,不含募集期间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采
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本基金可于T+1日提前结束募集,自T+1日起
(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未确认部分的
认购款项本金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末日有效认
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
例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和“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都不包括利息。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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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