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南方浩信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浩信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
监会2025年11月6日证监许可[2025]2487号文注册。
2、南方浩信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
构的公告为准。
7、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
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
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
的确认结果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发
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 (www.nffund.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
gov.cn/fund)上的《南方浩信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和《南方浩信积
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
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规定
网站上列明。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
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基金份额净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持有基金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