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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09:08:21 股吧网页版
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信芙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财信芙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销售机构(销 售机构名单请见下表)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12月16日起,增加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和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京东肯特瑞”)为财信芙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26140;C类02614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在满足业务办理条件的情况下,投资者可在以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序号 销售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376 www.mszq.com

2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5118 kenterui.jd.com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36-6770

网址:mfund.hnchasing.com

上述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设置本基金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享有的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的规定和执行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 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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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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