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09:24:50 股吧网页版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赢中证工程机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9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中证工程机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永赢中证工程机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5年11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495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工程机械主题指数,编制方案为:

1、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可投资性筛选

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位于样本空间前 90%。

3、选样方法

(1)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的证券,选取业务涉及起重机械、土方机械、混凝土机械等工程机械整机制造,液压、轴承等零配件制造以及工程机械租赁等相关产业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2)在上述待选样本中,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50 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4、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调整市值= ∑(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的
计算 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
以使工程 机械整机与液压件制造上市公司证券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 15%,其余领域单个样 本权重不超过 3%且合计权重不超过 20%,前五大样本合计权重不超过 60%。

5、指数样本和权重调整

(1)定期调整

指数样本每半年调整一次,样本调整实施时间分别为每年 6 月和 12 月的
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权重因子随样本定期调整而调整,调整时间与指数样本定期调整实施时间相同。在下一个定期调整日前,权重因子一般固定不变。

(2)临时调整

特殊情况下将对指数进行临时调整。当样本退市时,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样本公司发生收购、合并、分拆等情形的处理,参照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官网-指数详情(https://www.csindex.com.cn/)。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理论上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部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