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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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8
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信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财信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变更自财信
证券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信证券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参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参
公大集合,变更自原大集合“财富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富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0 年 1 月 14 日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7 号文核准设立,并于 2010 年 6 月 9 日正式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财信证券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为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信证券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财信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信证券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前述变更事宜,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变更已经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11 月 4 日证监许可〔2025〕2455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起,《财信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财信证券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时失效。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锁定持有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日大额以及巨额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0 天锁定持有期,在锁定持有期
内不办理锁定份额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含)的开放日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原财信证券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财信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其持有期限从登记机构确认投资人持有原财信证券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之日起连续计算。
因此投资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主要面临的风险有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合约展期风险、保证金不足风险、衍生品杠杆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安排详见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等基金法律文件中关于侧袋机制的有关内容。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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