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安核心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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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5
鹏安核心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鹏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鹏安核心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及其基金份
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25年10月23日证监
许可[2025]2395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1、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2、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鹏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3、本基金的托管人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鹏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本基金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募集期限自基
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各销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
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最高募集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若募
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募集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
认。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
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
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亿元-认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末日有
效认购申请金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
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用适用的认购费率按照末日比例确认的金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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