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长盛元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关于恢复长盛元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公告
一、 管理费调整方案
基金名称 长盛元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元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025738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长盛元增利货币市场基
公告依据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长盛元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管理费恢复起始日期 2025-12-26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管理费的相关约定:“如果以
0.70%的管理费计算的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小于或等于 2 倍活期存款利率,
基金管理人将调整管理费为 0.25%,以降低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负并
调整原因 引发销售机构交收透支的风险,直至该类风险消除,基金管理人方可恢复
计提 0.70%的管理费。基金管理人应在费率调整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因前述情况现已消除,管理费率于 2025-12-26 恢复至 0.70%。
二、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的每万份产品暂估净收益、7 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因此,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调整后续管理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风险提示:本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