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远方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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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31
弘毅远方北证 50 成份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5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2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2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40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51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5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8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6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64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72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75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2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24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40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142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143
【重要提示】
弘毅远方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5年9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03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北证50成份指数。
1、样本空间
北证50指数样本空间由在审核截止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北交所上市公司证券组成:
(1)上市时间超过6个月,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名在北交所市场前5名且发行总市值超过100亿元的除外;待北交所上市满12个月的上市公司证券数量达200只至300只后,上市时间调整为超过12个月;
(2)非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类上市公司证券。
2、选样方法
北证50指数样本按照以下方法选择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的上市公司证券:
(1)对样本空间内的证券按照过去六个月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证券;
(2)对剩余证券按照过去六个月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50的证券,构成最新一期北证50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se.cn、https://www.csindex.com.cn。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括的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流通受限证券等特殊投资品种投资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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