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国泰半导体制造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国泰半导体制造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050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
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也可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
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本基金的募集规
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包括本公
司直销柜台和电子交易平台。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七(三)2、其他销售机构” 。
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
构的具体规定。
8、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
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 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
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 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
账户,已经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
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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