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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4 08:04:24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4

关于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指数发起式”)于2025年9月23日成立。《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投资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转换为该基金的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本公司旗下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通
科技ETF平安”,基金代码“159152”)已于2026年1月21日成立,并于2026年2月3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
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6年2月4日起,将平安恒生港股
通科技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ETF发起式联接”),并根据上述
事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变更

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指数发起式变更为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ETF发起式联接当日,基金
份额简称调整如下:

1、原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指数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简称“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指数发起式A”变更为“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ETF发起式联接A”,基金代码“025525”不变。

2、原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指数发起式C类基金份额简称“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指数发起式C”变更为“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ETF发起式联接C”,基金代码“025526”不变。

前述调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二、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调整

1、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调整为: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
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1)基金管理人渠道的销售服务费的返还机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情况,将先行计提相应的销售服务费,待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
基金合同终止时,该费用将随同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子公司销售母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按照本条要求执行。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其他销售机构渠道的销售服务费的收取与返还机制

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
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对于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
基金合同终止时,该费用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2、申购费调整为:

本基金A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支付
申购费。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的申购费用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M<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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