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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11:00:28 股吧网页版
德邦中证8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德邦中证 8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德邦中证 8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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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德邦中证8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5〕 1907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德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7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
台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
下同),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
平台或除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
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
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常情况下,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
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
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 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
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
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
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
德邦中证 8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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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业务规定为准。
7、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8、 基金合同生效时,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
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并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
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
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
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
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5年9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 http:
//eid.csrc.gov.cn/fund)上的《德邦中证8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dbfund.com.cn)。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热线 400-821-
7788 或 021-36034888 和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咨询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销售机构, 详
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表。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
点,具体销售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
构客服热线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
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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