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套了,建立问责机制,跑输业绩比较基准10%…
《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该《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行为,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基金行业实现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基金公司董事长、高管等当年全部绩效薪酬应不少于30%购买本公司基金;基金经理不能少于40%。
三是业绩差基金经理要降薪,过去三年跑输业绩比较基准10%且利润率为负的基金经理降薪30%。
五是建立薪酬问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等。问责机制应当同样适用于离职人员。
五是建立薪酬问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等。问责机制应当同样适用于离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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