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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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1
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5 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 年 7 月 14 日证监许可【2011】1094 号文核准募
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2 年 5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等;三是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基金中基金产品特有风险、所投资 ETF 基金的对手方风险、基金资产整体波动率无法控制在目标水平的风险、投资对象资产数量与资产规模有限引致的特殊风险、上市交易及外汇额度限制引致的特殊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
投资基金(LOF)增加 D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更新了相关内容,
相关调整自 2025 年 8 月 11 日起生效。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投资组合报告为 2024 年 1 季度报告,
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 2025 年 8 月 10 日,除非
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目 录...... 1
一、绪言 ...... 2
二、释义 ...... 2
三、风险揭示 ...... 7
四、基金的投资 ...... 13
五、基金的业绩 ...... 26
六、基金管理人 ...... 27
七、基金的募集 ...... 36
八、基金合同生效 ...... 38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38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1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3
十二、基金的财产 ...... 54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55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0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6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62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66
十八、基金托管人 ...... 69
十九、境外托管人 ...... 71
二十、相关服务机构 ...... 72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3
二十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89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0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01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1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02
一、绪言
《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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