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6
嘉实汇利120天滚动持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汇利120天滚动持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
07月21日证监许可[2025]1524号《关于准予嘉实汇利120天滚动持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120 天的滚动运作
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
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简称:嘉实汇利120天滚动持有纯债A,基金代码:025109,收取认(申)购费基金简称:嘉实汇
利120天滚动持有纯债C,基金代码:025110,不收取认(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
金、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
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5、本基金自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或非直销销售机
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
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具体认购最低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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