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裕泰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2025121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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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0
前海开源裕泰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
(20251210 更新)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5 年 3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680 号文注册募
集,基金合同已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而产生波动,持有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或港股通 ETF,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 20%-70%(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末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3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票及股票 ETF(以下分别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港股通
ETF”)的,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及港股通 ETF 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及港股通 ETF 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通标的股票及港股通 ETF 价
格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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