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2 10:17:37 股吧网页版
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75 号)。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且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等潜在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证券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如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时,可能在一定时间后被剔除指数成份股,或由于尚未达到指数剔除标准,仍存在于
指数成份股中。为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针对前述风险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降低配置比例或全部卖出,或进行合理估值调整,从而可能造成与标的之间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国证港股通科技指数,编制方案如下:

1、选样空间

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票:

(1)具备互联互通标的资格;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3)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4)考察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5)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科技相关领域,包括:互联网、电子、通信设备、生物科技、医疗器械、大数据、云服务、智能汽车、人工智能等;

(6)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大于 10%,或近一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 5%。

2、选样方法

首先,剔除选样空间内最近一年日均成交金额位于后 10%的股票;

然后,对选样空间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30 只股票作为指数样本。

3、指数计算

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依据下列公式逐日连锁实时计算: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样本股实时成交价×样本股权数×权重调整因子)/∑(样本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权数×权重调整因子)
其中,样本股权数调整方法参见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调整因子见“样本股权重调整”。

4、样本股调整

(1)样本股定期调整

指数样本股每半年定期调整一次,于每年 6 月和 12 月的第二个周五的下一
个交易日实施。样本股调整方案通常在实施前两周公布。

每次样本股调整数量不超过样本总数的 10%。排名在样本数 70%范围之内的非原样本股按顺序入选,排名在样本数 130%范围之内的原样本股按顺序优先保留。

在确定新入选样本股后,在剩余股票中按总市值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样本数量 5%的股票作为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