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金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金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1
重要提示
中金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
册而来,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6 月
16 日证监许可〔2025〕1247 号《关于准予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
更注册的批复》变更注册。
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中金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
而来。
中金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06 年
6 月 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6]100 号文核准设立,自 2006 年 6 月 14 日
起开始募集,于 2006 年 7 月 14 日结束募集工作,并于 2006 年 7 月 20 日正式成
立。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
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
〔2018〕 39 号)的规定,中金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产品的规范验
收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合同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 2020 年 8 月 4 日起,《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中金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
同》同日起失效。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
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管理人由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金精选
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中金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即本基金。《中
金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生效,《中金精选股
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中金
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招募说明书
2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
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
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
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
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
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
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
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
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
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
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
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
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招募说明书
3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