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招商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 记 机 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招商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199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基金” 或“本公司” ),
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
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
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非直销销售机构。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发行期内本公司、本公司直
销柜台及网站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
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
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
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
资本基金。
8、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认购
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
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
具体认购金额由各非直销销售机构制定和调整。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认购,单
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
认购费)。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50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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