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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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1
前海开源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前海开源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监会2025年5月9日证监许可[2025]1008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6 日, 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 并及时公告,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限。 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
5、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
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6、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下同)。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 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各类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
请金额(不包括募集利息) 合计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
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 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未确认部分的
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 末日 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
对应的费率计算,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
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 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7、 认购限制
( 1) 在基金募集期内, 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均为人民币 10 元
(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2)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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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 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
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但法律法规、 中国
证监会和《基金合同》 另有规定的除外。
8、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 请阅读《前海开源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
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9、 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 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
解认购事宜。
10、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1、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和风险收益特征,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 信用
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操作和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
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启用侧袋机制
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
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需承担汇率风
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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