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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邮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7

中邮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中邮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2月17日证监许可〔2025〕306号文注册。

2.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5. 本基金自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包

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

平台和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一一中邮基金服务号,其他销售机构名单详见“五(三)2、

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

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 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

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7.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

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

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

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的障碍。

9.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

份额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资人其认购的基金名称以及基金份额的确

认日期、确认份额和金额等信息,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

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0.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5年7月7日本公司官方网站的《中邮先进制造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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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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