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1号(基金经理变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5 年第 1 号
(基金经理变更)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华泰柏瑞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
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 2025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
瑞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871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正式生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华泰柏瑞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华泰柏瑞恒生消费 ETF”或“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
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
险,主要包括指数下跌风险、目标 ETF 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跟踪偏离风险、跟踪误差控
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股指期货的投资
风险、股票期权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融资及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投资组合的风险,
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管理风险;投资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
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是 ETF 联接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
表现与恒生消费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
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
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
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以及与
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有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和原始权益人
的风险等,以及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有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提前偿
付及延期偿付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是一种挂钩股票指数的金融
衍生工具,带有一定的投资杠杆,可放大指数的损益;同时,股指期货可进行反向卖空交易。
因此,其投资风险高于传统证券。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控制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股票期权交易采用保
证金交易的方式,投资者的潜在损失和收益都可能成倍放大,尤其是卖出开仓期权的投资者面
临的损失总额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