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6
长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4月9日证
监许可[2025]744号文注册公开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城基金” 或“本公司” 或“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基金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通过长
城基金直销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 以及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
点公开发售。
4、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5、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
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于办理开户手续。 除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
基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
办理。
6、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最
低金额为1元。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
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7、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6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
集期利息),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不得超过募集规模上限,若募
集期投资者的认购金额超过募集规模上限, 基金管理人将采
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募集规模进行控制, 具体办法见本
公告“二、(四)募集期销售规模控制” 。
8、 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
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
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9、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首次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登载在本
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长城丰泽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10、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 金认购等业务。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 等事项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具 体名单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并不时更新的销售机构名 录。
11、本基金募集期间部分销售机构周六、周日仍然受理 认购业务,所受理的认购委托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具体情 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2、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
整。
13、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 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 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投资对象或对手方违 约引发的信用风险,投资对象流动性不足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 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 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 说明书的“风险揭示” 部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基金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 )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会面 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 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 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 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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