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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9 07:11:57 股吧网页版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东海锐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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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东
海锐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
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 ( 证监会公告
〔 2018〕 39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 ” )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海证券海鑫添
利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 ” ) 的
有关约定,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 ) 的变更已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3月31日证监许可〔 2025〕
666号文准予变更注册。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于2025年5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更换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东海锐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自本
公告日起即2025年6月9日,集合计划的管理人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海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本基金管理人”);集合计划变更
为东海锐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
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17: 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
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东海锐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并由参与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东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5月2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
变更注册为东海锐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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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生效。
二、本次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管理人变化:
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产品名称变化:
由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东海锐安短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产品类型变化:
由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产品运作方式变化:
由契约型开放式变更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基金。
5、份额类别设置变化:
由原不区分份额类别变更为: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
A类基金份额: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对于投资者依据原《东海
证券期期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获得的东海证券期期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
额,自《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变
更为的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集合计划份额,以及依据
《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获得的东海证券
海鑫添利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均将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存续期变化:
由“自《东海证券期期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
本集合计划自 2025 年 6 月 10 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变更为“不定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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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购费费率变化:
原申购费:
集合计划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0.10%
50万元≤M<500万元 0.06%
M≥500万元 按笔收取, 1,000元/笔
新申购费:
仅A类基金份额收取,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单位:元)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40%
1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按笔收取, 1000元/笔
8、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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