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09 07:25:27 股吧网页版
泉果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09


泉果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0 月 0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泉果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泉果研究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2393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05 月 0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泉果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泉果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09 月 23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泉果研究精选混合 A 泉果研究精选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3939 02394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975 1.0959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754,679.266,512,623.48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20 0.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10 月 09 日

除息日 2025 年 10 月 0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10 月 1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
以 2025 年 10 月 09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
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并可以在基金规
定的开放运作期内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户划出。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确认并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
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8-6599,或登陆网站 www.qgfund.com、“泉果基金”APP 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及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0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