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发布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其实很有意义的。
这份行动方案涵盖的内容很全面,涵盖了基金公司利益、基金经理利益与基金投资收益之间的绑定机制,以及行业考核评价制度、权益基金规模提升、基金公司治理与投研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合规水平完善、加强监管等多个方面,对基民利益保护和整个基金行业的发展来说,都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今天就聊聊这份行动方案里,小伙伴们感受会比较直接的几个点吧。
浮动管理费率
这份行动方案首先谈到就是建立浮动管理费机制。
行动方案要求主动管理型权益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期间里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设置升档、基准档、低档的管理费率,同时要求头部基金公司积极发行这类浮动管理费率的产品试行一年,后续结合试行效果优化费率设计方案并推广。
其实,浮动管理费率的主动权益基金在2023年已经出现了,只不过小规模试水后没有铺开,那之后发行的绝大多数产品仍延续了传统的固定管理费率设计。
早前那批浮动管理费率产品的方案大致分为三类:
一是与持有期挂钩,持有时间越长,管理费率越低;
二是与基金规模挂钩,比如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收取更低的费率;
三是与封闭期内的业绩挂钩,在封闭期内收取部分管理费,封闭期结束后根据收益率或业绩基准表现决定是否支付剩余管理费或加收业绩报酬。
这次行动方案发布后,据悉已经有创新型费率设计的产品准备申报了。
据权威媒体报道,这些新产品的浮动管理费率设计方案结合了第一种和第三种的特点,比如对持有时间少于365天的份额仅收取基础管理费,而持有时间达到或超过365天的份额,管理费将与业绩表现挂钩。
预计这批产品很快会获批发行,具体规则到底是不是如此,还是有其他思路,到时候我们再来一起看看。
不过也得说一句,如果是这样的设计思路,那还是值得肯定的。
因为它既考虑了基民对基金业绩的认可情况,也考虑了基金的实际表现,相比固定管理费率更具激励作用,比2023年的方案更适用于开放式基金,更具普适性。
降费
降低认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也是行动方案中提到的重要内容之一。
说到申购费,由于实际申购过程中折扣打得比较多,实际费率已经很低,所以降不降影响不太大。
不过认购费率一般不打折,对于喜欢买新基金的人来说,降低认购费率还是挺友好的。
至于销售服务费,这是用于鼓励基金销售渠道的费用,通常出现在货币基金和非货币基金的C类份额中,其费率水平一般不会超过管理费率,但高低差异还是存在的,有时是高是低也要看良心。
虽然很多产品都涉及这项费用,但基民的关注点往往集中在认购费、申赎费和管理费上,对这部分费用不太敏感,甚至不少小伙伴不知道自己选择的产品是否有销售服务费,或者费率有多高。
这回有人帮咱管着点这事儿了,挺好。
绩效薪酬挂钩基金业绩
基金行业的薪酬问题一直是外界关注的话题,尤其是去年,不少基民已经被熊市折腾得够呛,却看到基金经理们依然拿着高薪,声声不平一度沸沸扬扬。
这次行动方案对薪酬问题提出了调整规划,要求基金公司在对高管和基金经理进行绩效考核时,更多地基于三年以上中长期投资收益,而不是过于看重规模、收入利润等经营性指标。
尤其是对基金经理,特别强调以中长期投资收益为考核重点,对于表现优于三年以上业绩基准的基金经理给予更高的绩效薪酬,对于低于三年以上业绩基准10个百分点以上的基金经理,则给予明显更低的绩效薪酬。
这个思路还是合理的,能够促使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更加关注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高度倚重扩大管理规模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业绩比较基准
可能有小伙伴发现了,前面几次提到了一个关键的参考系——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是一个有点说靠谱也靠谱,说不靠谱也不那么靠谱的东西。
因为一个业绩比较基准设置得足不足够合理,其实有很大的解释空间。
一个很常见的情形是,业绩比较基准与产品的真实定位、投资策略、投资风格的关系并不那么紧密,对基金经理投资行为的约束力也不那么强。
虽然这次行动方案也特别提到了业绩基准的设定问题,强调要符合产品特点,从而真正起到衡量产品业绩和约束投资行为的作用,但执行标准、评判标准实际上都很难量化。
所以个人认为,如果浮动管理费率和薪酬制度过于依赖业绩基准,还是有些缺陷的,如果能在参考业绩基准的基础上,更积极地结合中长期绝对收益水平进行综合考量,会更加合理。
盼三年后的拐点
最后,行动方案明确表示要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落实相关措施,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拐点。
期待吧,期待这个目标能够顺利实现,希望到时能看到一个投研能力更强、更重视基民利益的公募基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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