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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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汇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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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 400 889 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 400 889 4888
公司网站: am.jpmorgan.com/cn
重要提示
1、 摩根汇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已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410 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托管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 本基金于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止, 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代销机构和本公
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
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
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9
4888 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5、 本基金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最高募集规模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
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募集规模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
期利息),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
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
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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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
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
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7、 募集币种:
人民币。
8、 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
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
金份额。 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具体列
示。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
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9、 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10、 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下同),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
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1、 基金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账户,若已经在基金管
理人处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点同时
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在发售期间,基金投资者应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
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12、 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3、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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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和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
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每笔认购费用单独计
算。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者可在其认购后的二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其
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受理情况。
14、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am.jpmor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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