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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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30
德邦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5 年 4 月 3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德邦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新兴产业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36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3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德
邦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及《德邦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德邦新兴产业混合发起
式 A
德邦新兴产业混合发起
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3674 02367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德邦新兴产业混合发起式 A 即 A 类基金份额,德邦新兴产业混合发起式 C
即 C 类基金份额。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
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
最低申购金额为 5 万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
额为 1 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除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
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追
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人委托其他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申购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基金销售服务协
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类别 客户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200 万元 1.2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C 类基金份额 0
注: M 为申购金额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
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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