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华夏上证科创板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华夏上证科创板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 )已获中国证监会2025年2月5日证监许可[2025]205号
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ETF联接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25年7月28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含)通过基金份额
发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本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后续
发布的相关公告,各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本基
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
告。 基金管理人可合理调整发售期并公告。
6、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
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 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
行控制。
7、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本公司指定
的发售代理机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
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8、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规定,提出
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
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
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投
资者在认购时还应遵守销售机构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要求,配合提供必要的
客户身份信息与资料。
9、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或其他条件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
购费的,称为A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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