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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07:29:21 股吧网页版
兴证全球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兴证全球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9 月 1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证全球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
基金简称 兴证全球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ETF-FOF)
基金主代码 0232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09 月 0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兴证全球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基金合同》《兴证全球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证全球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ETF-FOF)A 兴证全球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ETF-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3226 023227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1940 号、证监许可〔2025〕1676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5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 年 9 月 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188
份额级别 兴证全球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ETF-FOF)A
兴证全球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ETF-FOF)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77,182,332.70 584,229,374.25 761,411,706.9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66,498.82 218,191.45 284,690.2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77,182,332.70 584,229,374.25 761,411,706.95
利息结转的份额 66,498.82 218,191.45 284,690.27
合计 177,248,831.52 584,447,565.70 761,696,397.22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358,064.84
26,217.87 384,282.7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020% 0.0045% 0.0505%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5 年 9 月 9 日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数)。

  4、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 A 份额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持有本基金 C 份额的数量区间为 0 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 A 份额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
(含),持有本基金 C 份额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5、“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本基金 A、C 份额有效认购户数加总。
  6、上述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均为确认份额,已扣除认购费,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 4006780099、021-38824536 或公司网站 http://www.xqfunds.com 或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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