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农银汇理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30日
重要提示
1、农银汇理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24年
12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895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
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自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2日,通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
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
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办理注册开放式
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网点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
6、登记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开户申请日后的第
二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登记机构的
确认为准。
7、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认购金额不设级差。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即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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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